投诉途径

投诉管理办法

1、来访投诉:

黔西市人民医院纠风办(群众服务部)(行政楼2楼)

 

2、来电投诉:

0857-2197302(行政班时间)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0857-4222539    15329878004(中午、夜间及节假日时间)0857-4241545 黔西市卫健局办公室(举报电话)

 

来信投诉:黔西市人民医院纠风办(群众服务部)

 

邮编:551500

 

意见箱:门诊大厅、住院大厅挂号及收费室旁。

一、目的

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院投诉处理流程,提高投诉处理效率,确保患者满意度,提升医院服务质量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接收、处理、反馈患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投诉。

三、投诉处理流程

1、接收投诉:投诉接待人员应热情、耐心地接待患者或相关人员,详细记录投诉内容。如涉及医疗纠纷,应引导患者或相关人员填写《医疗纠纷投诉登记表》。

2、分类处理:根据投诉内容,将投诉分为医疗技术、服务态度、后勤保障等类别,并指定相应部门进行处理。

3、调查核实:相关部门应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,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。

4、处理反馈:根据调查结果,相关部门应与患者或相关人员沟通,解决问题,并反馈处理结果。如涉及医疗纠纷,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处理。

5、跟踪回访:处理完毕后,应对患者或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回访,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

四、投诉处理原则

1、依法依规:处理投诉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,做到依法依规。

2、公正公平:对待患者和相关人员的投诉应公正公平,不偏袒任何一方。

3、及时高效:应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处理投诉,确保处理效率。

4、保护隐私:在处理投诉过程中,应注意保护患者和相关人员的隐私。

五、监督与考核

1、医院应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,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。

2、对于投诉处理不及时、不规范等问题,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。

3、对于积极解决患者和相关人员投诉的员工,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。

六、持续改进

医院应不断总结投诉处理经验,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和管理制度,提高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。同时,应加强与患者和相关人员的沟通与交流,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,持续改进服务质量。